無妄感言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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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 無意間在網路搜尋自己的名字與圖片,充滿許多過去在青輔會服務與卸任後的回憶。即便卸任已兩年,但我與青創會、青商會、中小企業總會、青年志工等團體仍保持密切互動。最令我感到驕傲的是,我人雖已不在江湖,但江湖仍有我的傳說。很多青年朋友,至今仍喜歡稱呼我:「永遠的李主委」,讓我覺得所有的付出都值得。

 

   然而,有一則網路上的新聞標題,令我耿耿於懷,它的標題是:「任內秘書涉弊遭押 青輔會前主委李允傑震驚」。天啊!這個標題下的並不準確,會引起不必要的誤會!

 

被告當事人陳o璿與碩德公司進行勾結不法行為時(民國99),他是青輔會第三處的行政助理,我當時還是一位教授,未到青輔會上任。這也是為什麼青輔會內部的行政處分,是對當時督導陳o璿業務的三處處長、副處長與科長懲處。

 

檢察官的起訴書已經說的很清楚,整起案件是陳o璿個人行為,檢方經深入調查後,查無高層或其他主管涉及不法(自由時報2013.4.16)

 

碩德公司得標的案件是在100210日評選得標(我29日上任),陳o璿那個時候在三處工作,我完全不認識。我到青輔會上任時,只從國安會借將一位呂o青過來主委辦公室出任專門委員,其餘的兩位祕書,一位是前任王主委辦公室留下來的練祕書,另一位是從會內一處過來支援負責安排主委行程的李o紅祕書。還有一位由副主委推薦從會內三處過來幫忙的行政助理林o婷。

 

o璿是在練秘書4月下旬另有他就離職後,因為電腦資訊相關能力非常專業,經由三處的推薦開始在主委室幫忙。當時我看到的陳o璿是勤快認真能力強的年輕人,身為青輔會主委,覺得應該給認真的年輕人一個機會,接替練祕書的職位。

 

   當我接到記者電話,知道青輔會徵文活動弊案的涉案人是陳o璿時,內心的震驚、意外與難過,真是難以言喻。雖然這起弊案在我上任前發生;而陳o璿是三處的行政助理,但只因後來被推薦到主委室當秘書,媒體報導總是提到主委秘書(但其實不是我任內發生的)讓我很難過!嚴格說來,應該是「行政助理」涉及不法。

 

   在青輔會任職期間,青輔會所有公務員編制的升遷,我都是優先考慮內升。主委辦公室的機要職祕書與專門委員有幾度異動出缺,我曾經試圖找過在聯合報任職的記者朋友、具公務經驗的學生,但是當初青輔會即將因為組改併入教育部,因此找人並不容易。

 

其實不只是我,整個主委辦公室前後待過的同事,沒有一個人察覺陳有問題!對我而言,這是用人哲學的反省與教訓----有些位置是不能"就地取材"!!!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

   這件事情,也讓我參透了「人生無常、世事難料」的真理。一個工作認真、來自鄉下的年輕人,因為一時的貪念,而傷害了許多曾經照顧提攜他的長官。

 

佛家講因果業障、講五蘊皆空,也許這是上天要給我的試煉吧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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