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順勢擴大人民幣市場縱深

作者:李允傑 、周信佑 ( 201295 16:35)

 

過去20年來,許多台商將生產基地移往大陸從事經濟活動,金融業卻受限於兩岸金融往來限制,迫使部分台商將營運中心移往大陸。遲至200911月,兩岸簽署「金融監理合作備忘錄」,兩岸金融合作才開大門。

有利發展離岸市場

 

從兩岸金融業互設分行、開放銀行OBU及海外分行承作人民幣業務,到日前兩岸簽署「海峽兩岸貨幣清算合作備忘錄」,人民幣清算上路,不僅兩岸金融貿易趨向正常化,更是兩岸貨幣管理機構合作的重要里程碑。

 

金融業最重要的功能就是支援經濟發展,然而我國金融服務業產值占國內生產毛額(GDP)比重卻節節下滑。在過去10年間,從2002年的8.02%一路降到前年的6.32%2010年才從6.32%提高到2011年的6.56%。由GDP的數字來觀察,顯示台灣金融業的發展速度,似乎不如其他產業以及港、星等鄰近國家。金融產業對經濟成長的貢獻逐漸縮小,未來主管機關除了「除弊」,更需要「興利」的措施,以提升金融產業的競爭力。

 

兩岸貨幣清算機制包涵的項目繁多,包括現鈔與非現鈔的兌換、存款、匯款、貿易結算、融資及投資理財商品等。可能產生的效益包括:增加兩岸經貿活動可使用的幣別,提升廠商資金調度之靈活性;有助於政府推動發展具兩岸特色的金融業務計畫,包括金融機構辦理人民幣業務、發行人民幣債券及提供人民幣計價商品等;允許海外金融機構參與,有利台灣發展人民幣離岸市場。

 

第一階段受惠的將是中小企業調度資金,在兩岸貨幣清算前,必須透過第三地(香港)進行清算業務,以美元作為匯率交換,等於每次兌換都要支付兩段匯兌損失和手續費,合計兌換成本約1%。以2011年兩岸進出口金額約1693億美元推估,1%就可省下17億美元,還可縮短時間,省時又省匯兌損失,將有助於提高企業競爭力。何況目前我國對大陸累計投資金額達1,100多億美元,加上每年超過600萬人次商務和觀光旅客的兌換需求,未來兩岸貨幣直接清算,效益驚人。

 

暢通兩岸金融往來

下一階段則是辦理人民幣存放款業務,並開發更多人民幣理財金融商品,讓人民幣有更多元的投資管道。兩岸貨幣清算機制已經建立,國內外匯指定銀行(DBU)即可承作人民幣存款、匯款等業務,加上開放後續的理財商品,例如發行台版「點心債」等,不僅有利於國內金融業者擴充業務,亦可暢通兩岸廠商的金融往來。

 

未來台灣若欲發展為人民幣離岸中心,起步已稍晚,不僅兩岸清算機制已落後香港甚久,而國際金融業務與經驗也不及新加坡。但是兩岸透過ECFA的貿易連結與對大陸長期貿易順差,將是我們發展成為人民幣離岸金融中心最大的優勢。我們應把握此一契機,透過兩岸貨幣主管機關更緊密合作,循序漸進地互開資本帳,甚至透過貨幣互換,讓人民幣市場業務的縱深擴大,循序推動兩岸金融往來,發展人民幣離岸市場,並與國際接軌,讓金融業不只賺兩岸的錢,更能賺國際的錢。

 

(本文僅代表作者個人意見,不代表本會立場)

(本文發表於201295日旺報名家專欄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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