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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允傑:實現居住正義 奢侈稅不能廢 [工商時報] 20130820

 

李允傑(國立空中大學公共行政系教授、台灣競爭力論壇政策預算組召集人)

 

奢侈稅的存廢引起社會的關注,財政部堅持奢侈稅「只修不廢」,但房仲公會主張奢侈稅「兩年落日」,否則不排除上街抗議。財政部統計,奢侈稅上路21個月,稅收86億餘元,遠不及原本預估的每年稅收150億元。不過,奢侈稅讓房價回復理性水準,成交量下滑,台北市房價更衰退3.62%,平均成交價每坪從54萬跌至52萬元。

 

從政策目標來看,奢侈稅最主要的目的不在稅收,而在居住正義。客觀存在房地產市場的現實是:有部分比例購屋者是非自住的短期投資者,透過短期投資轉手賺取利差,形成房屋巿場的假性需求。這種人為炒作造成房價不合理飆漲,一般民眾與年輕人只能望屋興嘆,違背居住正義,政府不可能坐視不管。

 

都會地區房價偏高一直是民怨的主要項目之一。為健全房市,政府除推出合宜住宅、社會住宅、平價住宅,以及通過攸關不動產交易實價登錄的「地政三法」修正草案等外,行政院「改善所得分配專案小組」在前(100)年還通過針對短期的房屋交易、高價商品、服務或交易,訂定「特種貨物及勞務稅條例」,課徵「特種消費稅」(簡稱「奢侈稅」),稅率最高15%,作為強化租稅負擔對所得分配移轉效果。

 

房價高低其實是一個相對性的觀念,比較客觀的說法是根據「房價所得比」(Price and Income RatioPIR值)的高低來做判斷或考量,所謂「房價所得比」是指消費者購買1棟房子時所需要的年所得(一般是以當地30坪的中古屋的平均價位為估算標準)。「房價所得比」愈高,表示人民的購屋痛苦指數也愈高。

 

若以近幾年的房價所得比來做觀察,便可發現國內房價所得比的漲幅確實偏高,其中又以台北市的變化為最大,由98年第1季的8.9101年第4季的13.1,亦即台北市的房價所得比在3年之內上漲了將近5成(47.19%),表示台北市民購買房子在短短的3年中,其所需的所得支出時間便增加了4.2年,至於新北市則增加了2.5年,或增加36.23%,而台灣都會區的整體平均則增加了1.7年,或調升25.76 %,顯示雙北(新北市、台北市)都會地區房價偏高及相對不合理。

 

許多亞洲國家的房地產市場都發生交易過熱及人為炒作問題,為了防止不當房價之波動,各國紛紛對房地產的交易加重課徵相關租稅,以提高交易成本,遏止投機炒作。如近來中國大陸對於都會地區的房價,均施以相對嚴格的管制,包括購屋者需繳交五年的納稅證明,調高自備款,以及實施限購等;近期更推出新的政策「國5條」,針對二手房交易,差價多課20%的稅金。香港及新加坡也採取對短期交易行為課徵高稅率之「特別印花稅」(新加坡賣方4%~16%,買方3%~10%;香港5%~15%)。

 

我國奢侈稅鎖定短期頻繁買賣非自用房地產的投機客加重課稅,抑制不動產交易的短期炒作亂象,同時提高了投機客的風險,扼止房價飛漲,促使房屋市場朝健康方向發展。特種消費稅自民國1006月開徵以來,每月全國建物買賣棟數呈減少趨勢,改善交易過熱現象。其中臺北市及新北市減少幅度最大,以101年與前(100)年的買賣交易數量結果做比較,台北市交易量減少39.1%,新北市減少36.08%,高雄市微降0.62%,台中市下降15.21%,台南市小降3.7%。尤其大台北地區已見證了奢侈稅抑制「炒房」的效果。

 

就購屋動機分析,為「投資」而購屋者明顯減少但為「自住」而購屋者則穩定成長,可見奢侈稅已發揮遏止房市投機炒作之效果,且不影響自住購屋意願。換言之,奢侈稅對於遏止短期投機炒作與穩定房價之效果,顯然已經發揮作用。根據財政部委外研究發現,房仲業不僅新開家數多於關門店數,營建業還是近期國內「最賺錢行業」,代銷業者也支持奢侈稅穩定房價的成效,顯示奢侈稅並未衝擊房地產業。

 

奢侈稅的實施對遏止短期投機炒作與穩定房價,雖然已經發揮作用,但僅是短期的治標功能;長期而言,要落實居住正義,需要更周延的配套措施。筆者建議參考國際打房經驗,建議延長課稅年限34年,增加非自住投資者的持有成本。除了利率、貸款額度、限制期間等配套措施外,空屋稅也是可以思考的方向,以釋出房屋供給,平穩房價與租屋巿場,實現居住正義!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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