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抓住兩岸服務業合作機遇

作者:李允傑 、周信佑 ( 20121212 16:36)

 

兩岸簽署ECFA之後,服務貿易是ECFA後續協商的重頭戲。雖然我方希望能在今年底完成服務貿易協議,但ECFA後續協商已從「讓利」進入「換利」階段,台灣相對上也須將市場大幅開放給大陸業者,不可能冀望大陸單方面繼續讓利。儘管難度增加,但兩岸服務貿易協議攸關台灣未來5年經濟成長的動能,主管機關必須調整談判心態,積極克服困難,加速完成簽署。

長久以來,台灣經濟高度依賴外需成長引擎,然而近10年來製造業大量外移,以製造業為主體的民間投資難以為繼,加上全球投資轉向服務業,各國間的生產和流通性服務需求和品質要求大幅增加,台灣經濟結構逐漸轉型。根據主計處的資料顯示,2011年製造業占GDP的比重已經下降到24.79%,反觀經過多年的發展,服務業占GDP的比重節節高昇,目前約68%左右。

 

中國大陸是台灣最重要的市場,服務業占GDP比重目前僅約42%,遠低於美國、日本及台灣近70%的水準。中國在十二五規劃中仍然強調「穩增長、調結構、擴內需」的主軸,為配合擴內需,大陸預計未來5年內把服務業占GDP比重的指標提高到47%,服務業年增率必須維持10%以上,才有可能達成目標。

 

台灣服務業屬於相對成熟的經濟體,有技術、研發、人才與完善的培訓制度;大陸則擁有雄厚資金、廣大市場與人力,兩岸服務業合作空間很大。服務業需要大量的優質人力,而台灣與大陸有語言、文化的共通便利性,不但可以提供這些人力,也可提供培訓的機會。這是台灣在大陸發展服務業的一大優勢。

 

馬總統在國慶文告特別指出,台灣必須找到新定位,發展為國際經貿體系中「關鍵元件和精密設備」的提供者,即服務業創新模式的開發者;讓服務業成為推動經濟成長、帶動薪資成長的另一個引擎,在兼顧國家安全與利益前提下,大幅放寬外來資金投入台灣產業的限制,開放將是常態,管制則是例外。

 

台灣應從3方面著手,積極發展「創新型服務業」,抓住兩岸服務業合作機遇。第一,透過ECFA後續服務業協商,建立兩岸產業長期、制度性合作,以創新思維引導兩岸產業發展。關鍵在於將台灣和大陸產能視為整體一併考量,結合各自利基,如資金、技術創新、品牌建立、人才培育與通路經驗等,共同拓展服務業的全球市場。尤其不少新興服務業如醫療、教育、文創等,在兩岸都有相當大發展空間,未來將逐漸取代製造業,成為兩岸產業合作的新焦點。

 

第二,服務業的拓展經常涉及文化、語言、法規、制度、風俗習慣與在地化等問題。尤其是中國大陸缺乏開放經驗,其內部規定繁瑣,還存有各式各樣的「潛規則」文化。因此,兩岸雙方都需從目前防弊轉為興利的思維,配合法規鬆綁、人才移動的鬆綁、國際市場資訊的透明化、補助與租稅優惠、人才的培育、品牌通路布建的協助、上市/櫃的協助與輔導等措施。唯有如此,兩岸服務業才能充分運用合作機會,發揮兩岸產業合作的效益。

 

第三,提高服務業的研發資源及租稅優惠。長期以來,台灣重製造輕服務,絕大多數產業預算仍落在基礎研究、電子資訊業及代工研發之上,對服務業投入的資源及租稅優惠和其占國內就業、GDP的比重顯不相當。未來應大幅增加服務業創新、研發資源,才可凸顯服務業的重要性與加快服務業升級轉型的步伐。

 

我們期待兩岸服務業能密切合作,尤其大陸目前正推動金融業開放、人民幣國際化等,台灣更應抓住機遇,透過ECFA後續服務貿易協商,建立兩岸產業長期、制度性合作,提升台灣產業競爭力,創造更多商機與就業機會。

 

(本文發表於20121212日工商時報--學者觀點)

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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